网络问政·办实事 – 青岛西海岸新区:建设单位原因未安装电表,业主无需承担物业费
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23日讯 青岛的一位网友,在《问政山东》网络问政平台反映,他是西海岸新区春风南岸小区业主,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,2023年年底至2024年3月,3个月的时间没有给他家安装电表,导致无法正常用电,无法达到交房条件。但现在物业却让他承担这三个月的物业费,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解决。收到留言后,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进行了落实。 依据《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第十六条规定,建设单位将依法依规承担应减免部分的物业费,剩余部分物业费由施工方承担,这位网友无须承担电表到位前的物业费用。